申请加中国国家书画院办法
一、个人会员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的基本条件:
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海内、外华人,热爱中国传统书画文化,对书画艺术(包括学术论文)能独立完成创作,传统功力深厚,具备个人创见与笔墨语言;思想品德好,作风正派,具备综合的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;遵守国家的法法律法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;拥护、赞成书画院声誉与章程,自愿申请入院,履行会员手续与义务。
(二)个人会员加盟书画院资格
1、创作研究员申请资格
(1)传统书画功力扎实,掌握、擅长至少一门类书法或者绘画技能(如行书、山水),具有有完全独立的创作能力;
(2)曾获地市级以上正规文化艺术机构主办的书画展赛活动等级奖1次,入选3次;参加中国国家书画院书画展赛(评审)活动荣获优秀奖以上;在省级专业报刊公开发表作品者;
(3)提交审核作品书法类尺寸不小于4尺整幅,字数不得少于28个文字(楷、行、草、隶、篆、魏书体均可),篆刻不少于8方;绘画类作品不得小于4尺整幅,题材风格不限(严禁提交大写意寥寥几笔的作品);
(4)残疾人书画爱好者条件适当放宽,但必须具备传统功力。
上述个人申请表格见附件,有关申请事项请与书画院直接联系、咨询。
凡通过本书画院艺术资格评审者,将是您艺术成就和个人身份及品牌的象征,敬请申请者精心创作,以最好的佳绩迎接评审。
对条件不符合者,将作为书画院预备会员,并统一建立书画家个人档案库。我们坚持
“宁缺毋滥”之原则,如有不周,敬请书画家朋友们谅解。
联系电话: 18910553595 电子邮箱:cnshuhuayuan@sina.com